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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害相关政策 (2022年9月版)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4-02-05 17:11:16 浏览次数:1362次

一、石家庄意外伤害保险申报流程(2019级护理系学生)

(一)石家庄市统筹区内定点医院住院

1、持社保卡办理住院,学生同时于3个工作日内电话备案(备案电话0311-85983229);

2、住院三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材料(意外伤害登记表、入院记录复印件、病历本复印件、影像报告复印件、120出车记录、患者身份证复印件等)送至医院医保科;

3、医院医保科为患者进行网上申报;

4、承保商业保险公司根据申报材料调查认定;

5、短信或电话通知患者结账;

6、患者办理出院结账直接享受医保报销。

(二)石家庄市统筹区外(异地)医院住院

1、 学生3个工作日内电话备案(备案电话0311-85983229);

2、患者自费结账出院;

3、 将相关材料提交学生处,由学生处代办,或者直接提交经办窗口(石家庄市长安区方北路18号中国社会保险B区3楼);

4、承保商业保险公司根据申报材料调查认定并录入系统;

5、向患者个人划转报销金额。

(三)居民门诊意外伤害属急诊抢救病种

1、 学生3个工作日内电话备案(备案电话0311-85983229);

2、患者自费结账;

3、将相关材料提交学生处,由学生处代办,或者直接提交经办窗口(石家庄市长安区方北路18号中国社会保险B区3楼);

4、承保商业保险公司根据申报材料调查认定并录入系统;

5、向患者个人划转报销金额。

(四)意外伤害住院报销需提供资料(仅限自费结算的学生)

1、整套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鲜章,包括病例首页、入院记录、出院记录、医嘱单、检查报告单、手术及麻醉记录等);

2、诊断证明原件;

3、收据原件及费用总明细原件;

4、学生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学生本人的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确保银行卡可正常使用,标明卡号、开户行、行号、姓名、电话);

6、所提交银行卡的银行人工柜台回执单或流水明细;

7、石家庄以外医院住院需出具石家庄异地住院登记表需填写完整(学院官网下载);

8、如果为120接诊送到医院,需提供120的出车记录和院前急诊病案记录;

9、如果住院前在其他医院拍片检查的提供检查报告单;

10、学生如果是驾驶机动车(含摩托车)受伤的需提供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和学生本人的驾驶证;

11、送院方式为110的需提供110出警记录,经交警的需提供交通事故认定书。

未满18岁的还需提供:

1、学生本人的户口页及监护人(父亲或母亲)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监护人的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确保银行卡可正常使用,标明卡号、开户行、行号、姓名、电话);

3、银行人工柜台的流水明细。

二、新乐意外伤害保险申报流程(2019级新乐校区学生、2020、2021、2022级学生)

(一)意外伤害住院流程

学生第一时间电话备案(备案电话0311-88597187),备案后根据工作人员提示进行操作。

(二)意外伤害住院报销需提供资料(仅限自费结算的学生)

1、发票原件(盖章);

2、费用总清单(盖章);

3、整套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鲜章,包括病例首页、入院记录、出院记录、医嘱单、检查报告单、手术及麻醉记录等);

第2次住院需提供第一次住院整套病历(盖章);

4、诊断证明一病房(盖章);

5、门诊检查报告单;

6、门诊/急诊病历(盖章);

7、石家庄市急救中心院前急诊病案记录120(盖章);

8、伤者的身份证复印件、中国银行卡或者社保卡(金融功能必须激活)复印件(注意:银行卡必须是伤者本人的);

9、档案袋;

10、意外伤害备案警示(签字按手印);

11、意外伤害情况说明(学生手写受伤时间、地点、受伤详细经过、治疗过程等内容,签字按手印)。

12、石家庄以外医院住院需出具异地住院登记表需填写完整;

13、石家庄市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住院登记表(学院官网下载)。

三、注意事项


参保患者因意外伤害在统筹区内协议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属于意外伤害赔付范围的,出院实行“一站式”报销结算。参保患者务必持社保卡办理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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