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23日
河间市2022年公开招聘58名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沧人社字〔2011〕13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和用人需要,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河间市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和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过考试、考察等程序择优招聘。点击查看岗位表
招聘工作由河间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相关招聘单位配合。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2年7月底及以前毕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
(二)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招聘岗位对户籍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户籍以报名首日户口所在地为准。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户籍和技能等条件。
(1)年龄要求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岗位信息表》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1年6月23日至2004年6月23日期间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6年6月23日至2004年6月23日期间出生。
(2)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相近、课程基本一致,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岗位。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
招聘人数及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详见《2022年河间市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其他条件
1.此次招聘部分岗位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年、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2)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0年、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2.岗位条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从河间辖区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从河间辖区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3.岗位条件中“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是指2022年应届毕业生中服务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志愿者。点击查看岗位表
4.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5.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2年6月23日,以报名第一天为准。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不含2022年应届毕业生);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文件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招聘步骤及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通过河间市人事考试网发布公告,请通过指定渠道获取招聘相关信息。
(二)报名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报名(不少于5个工作日),报名者严格实行自律机制,即对网上提交的学历、毕业院校、户籍、工作经历、相关资格证等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须与原始有效证件和材料相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
报名网址:http://221.195.125.37:100(河间市人事考试网)。
报名时间:2022年6月23日上午9:00至6月29日下午17:00。
交费截止时间:6月30日下午17:00。点击查看岗位表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的招考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自报名至聘用整个招聘过程,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照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可直接进入交费程序。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7.报名交费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推荐考生使用下列银行发行的借记卡或信用卡: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请考生及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特别提示:鉴于以往报名、交费情况,强烈建议不要最后一天报名及交费,并关注是否审核通过、交费成功!)
考生应及时关注报名系统通知,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或《面试通知单》。
(三)开考比例
考生信息审核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报考同一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对减少或取消的岗位招聘计划调剂到相同专业或岗位要求的岗位,招聘计划的调整由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岗位调整情况于开考前公布。对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电话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可在规定时间内到河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改报一次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或退费。
(四)考试
公开招聘的笔试、面试由委托第三方政府考试测评机构严格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组织实施。点击查看岗位表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法,全部为客观题(单选、多选、判断),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其中医学基础知识占70分,公共基础知识占30分。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
医学基础知识主要包括:基础医学知识、卫生政策法规、公共卫生管理及医德医风等。
笔试结束后,依据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笔试成绩排名,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证件审核环节,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证件审核环节。
2.证件审核及面试人员的确定。进入证件审核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复审,携带本人有效居民二代身份证、户口首页、户口本人页、笔试准考证以及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匹配的毕业证、就业报到证、职业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国外学历需教育部认证材料,进行复审和信息确认(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如未发放高校毕业证应提交就读大学的证明材料)。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退役证》及复印件。服务冬奥会大学生志愿者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对资格复审不合格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自动放弃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在同岗位内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考点公布。面试分值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根据疫情防控形势,考生需随时关注报名网站http://221.195.125.37:100(河间市人事考试网),查询面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相关信息。
(3)面试考生分组。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面试,因招聘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的排名顺序进行“蛇型”分组,并将招聘计划合理分到各组。综合考试成绩按“蛇型”分组后的面试组排序,并分别使用“蛇型”分组分配的招聘计划。
(4)面试组织。面试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组织实施。采取异地命题、外聘评委、纪检监督的方式进行。面试评委组由7人组成,评委及工作人员均实行入闱管理,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4.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确定。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同一招聘岗位末位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采取依次按笔试成绩高者,取得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级别高者,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取得国家承认学历高者优先的办法确定排名。在此后的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公示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总成绩分专业岗位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注意事项及体检人员名单在河间市人事考试网(http://221.195.125.37:100)公布。
六、考察和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及资格复审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对考生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核报考人员的个人档案等材料原件。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资格。逾期不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考察和资格复审工作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点击查看岗位表
七、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河间市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报沧州市人社局备案,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按照人事考试疫情防控要求,现场证件审核及面试期间,考生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并全程佩戴(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摘除口罩外),且“河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绿码且无异常(*或弹窗)及体温正常(<37.3℃),所有考生须持现场证件审核前和面试前7日内和48小时内两次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2次核酸检测须间隔24小时以上),除身份核验环节外须全程佩戴医用口罩,并提交《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2),并按当时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方能进入考场。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本次选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如疫情防控态势发生变化,将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对选聘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指定网站发布相关信息。
九、有关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二)应聘人员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真实有效信息,确保无误。本次招聘相关事宜考生应及时关注报名系统网站(河间人事考试网),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三)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资格复审、报到等任何必经程序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及考生应聘后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任何时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均可取消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人社部门:0317-3239317、3239309,卫健部门:0317-3272818。(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详情请浏览:http://www.hbrsksw.com/html/cz/2022-06-20/34246.html
河北勘齐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员工招聘8人公告
河北勘齐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原邢台路桥技术中心)是邢台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300万元,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综合乙级检测资质和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CMA计量认证资质。为储备优秀人才,确保工程正常开展,现面向社会招聘:
一、招聘原则
根据有关规定,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用择优聘用的方法组织招聘。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审核、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步骤进行。点击查看岗位表
三、岗位设置及招聘要求
(一)岗位设置及要求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发布公告:2022年06月20日通过诺优考网站http://www.nuoyoukao.com/s/24266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方法: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网址http://www.nuoyoukao.com/s/24266。
3.报名时间:2022年6月20日9:00-2022年6月27日17:00。
4.缴费方法:资格初审通过后,通过诺优考网站进行报名缴费。缴费时间:2022年6月21日9:00-2022年6月27日20:00,缴费网址http://www.nuoyoukao.com/s/24266。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报名交费只能通过网上支付,请考生及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未按期交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费用概不退回,除特殊原因,取消招聘以外。
(二)面试
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安排、时间及地点,面试需携带相关证件。点击查看岗位表
应聘材料中需包含:
(1)身份证原件;
(2)毕业证或学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3)取得的相关资格证书;
(4)详细的个人履历情况(包含联系电话);
(三)体检
面试通过的人员需自行至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体检合格的,按照合同上岗时间办理入职手续。
(四)签订合同上岗
面试体检通过的人员,与河北勘齐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签订正式合同。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应及时关注报名网站的面试等后续通知,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二)根据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报名成功后即刻通过微信小程序申领“河北健康码”及“行程卡”。考试时河北健康码及行程卡显示为绿色且体温测量无异常,并无干咳等症状且已接种新冠疫苗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三)考生如有发热症状以及考试前14天内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严重地区驻留史的要如实上报招聘领导小组。点击查看岗位表
(四)参加应聘考试的考生须佩戴口罩,不得聚众交谈,各考生要保持一定距离,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否则取消应聘考试资格。
咨询电话:15930930239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详情请浏览:http://www.hbrsksw.com/html/xt/2022-06-20/34231.html
保定市公安局清苑区分局公开招聘102名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志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服从岗位分配、调整;点击免费领取招警考试备考资料
裂或唇裂术后有明显瘢痕
费)。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下一个程序。点击查看岗位表
点工作人员指挥。点击免费领取招警考试备考资料
助人员管理条例》标准,严格要求,定期考核,优胜劣汰。点击查看岗位表
详情请浏览:http://www.hbrsksw.com/html/bd/2022-06-20/34221.html
张家口市2022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我市市直事业单位工作需要,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4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单位的岗位、数量和条件详见《张家口市2022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21日至2004年6月21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1年6月21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计算年龄、工作经历、户籍、档案关系等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6月21日。其中,在大学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文件印发、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修订)进行体检。
6、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任职资格、工作经历等条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中“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可实施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有关精神,此次招聘教师岗位对教师资格证不再要求,“无教师资格证可以报名应聘,但须在入职后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因个人原因未取得的,予以解聘”。
7、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取得的学历(学位)须于2022年6月2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毕业取得学历(学位);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8、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全日制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参照中专、大专、本科毕业学历,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9、本次招聘部分岗位仅限高校毕业生报名,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岗位信息表》中的“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毕业后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2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年、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高校毕业生。
(3)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4) 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0年、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10、岗位条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指:应届毕业生中服务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和在张家口市服务且2022年当年服务期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及从张家口入伍(含生源地)的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从张家口市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从张家口市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二)本次招聘不受理下列人员报名:
1、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不含2022年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现役军人;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未经原单位同意或行业有规定不得应聘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8、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①夫妻关系;②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③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④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⑤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法、程序及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负责)的方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网址: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办事服务“事业单位招聘”专栏(http://rsj.zjk.gov.cn)。
3、报名时间:6月21日9:00至6月26日17:00。
缴费时间:6月21日9:00至6月27日17:00。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21、22、23日,截止到23日下午17:00仍无“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人员报名时,6月24日9:00至26日17:00将对其他所有符合该职位报考条件的考生开放报名。
4、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
⑴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参照“考生操作指南”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⑵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⑶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应聘岗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⑷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⑸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进入交费程序。请考生尽量不要选择最后时刻报名,以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过”而错失改报机会。
⑹应聘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⑺报名交费通过支付宝付费,每人报名考务费100元。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包括: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先在网上交费,待笔试结束的当天15:00-17:00,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扶贫手册,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连同个人姓名、报名号及联系方式,提供给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政府南楼336房间)工作人员,审核并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退费事宜。所退费用原途径返还至缴费账户。逾期不再办理。
资格初审期间,请考生及时关注网上资格初审结果,并进行后续相应操作处理,因不及时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错失报名机会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名截止前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提高报名效率。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笔试考场设在张家口市区,具体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及要求参加考试。
2、笔试准考证打印。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登录原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要求下载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2),逾期没有打印准考证视为自动放弃笔试。笔试时,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河北健康码”、打印的《笔试准考证》和《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经测温后进入考场。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3、笔试科目
⑴教育类包括《教育专业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两部分比例约为7:3;
⑵医学类包括《医学专业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两部分比例约为8:2;
⑶综合类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两部分比例约为5:5。
每类考生以上两科分别合并为一张试卷,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教育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基础知识与基本原理、教学基本规律、教学方法、学生学习心理、儿童与青少年身心发展、德育、班主任工作、教师心理等。
医学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医疗基础与临床知识、公共卫生知识、医学理论、卫生法学、职业道德素养等。
职业能力测验主要包括:语言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及综合常识等。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
4、成绩查询。笔试结束一周左右,在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事业单位招聘专栏(rsj.zjk.gov.cn)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进入面试人选和证件审核时间、地点,请考生及时上网查询。为保护考生个人隐私并参照公务员招录做法,考生只能查询个人考试成绩。
5、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生考试总体情况划定。对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分岗位按不高于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
(三)资格复审
1、进入面试前由市人社局会同招聘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负责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时要求按照招聘岗位要求提供能够证明资格条件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户籍材料、笔试准考证、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有关工作经历证明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需提供《2022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服务期满合格证书及复印件和服务所在县(区)相关部门提供的在岗服务证明原件,证明中需注明服务起止时间、是否续聘及历年考核情况;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已与现工作单位签订过劳动(聘用)合同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主要领导签字)。
4、复审合格即进入面试程序。因报名时所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或无故不参加复审者,取消进入面试及后续资格,并依据本岗位笔试成绩顺序递补一次进入面试,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地点及具体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报名网站。
2、医学类、综合类的考生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时间8分钟,每名考生需回答3道题,主要测试内容包括理论素养、综合分析、临场应变、仪容举止、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心理素质等。
3、应聘教育类的考生采取试讲的方式,时间15分钟,试讲内容在通用教材中随机抽取(面试前公布教材版本)。
4、面试时,考生只准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及个人信息,否则视为违纪。
5、打分采取体操式打分法,即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得分。在面试地点每半天公布一次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市委党校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5分),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后续资格。
6、教育类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医学类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公共类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其中,笔试、面试有一项缺考或低于合格分数线者,不计总成绩。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报考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时,笔试高者优先。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六)考察审档
考察由用人单位会同其主管部门负责。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进行考察,并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被考察人员应配合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其他相关资料。不能按规定提供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工作主要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文件执行。在考察中,发现考察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将其确定为聘用人选:
1、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未达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素质标准的,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应当禁止的行为的,具体包括: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压制批评,打击报复的;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或公众的;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2、曾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具体包括: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曾被开除党、团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近三年内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后不满三年的;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不满三年的;隐瞒个人重要信息,欺骗或误导组织的。
3、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以及其他不宜担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七)公示、聘用
1、根据考试成绩及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有人举报经查实影响聘用以及体检、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或在此期间自动放弃者,所空出的岗位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3、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审批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
4、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试用期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相关事宜
1、考生必须履行《诚信承诺书》要求,对个人提交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的联系方式,并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资格审查、体检、考察、递补的,后果自负。
3、相关人员要认真执行回避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情形时,要自觉、主动回避。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附件3)等处理。
5、招聘工作全程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指导下进行,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五、疫情防控要求
1、参加考试时,考生须佩戴医用口罩,持二代《居民身份证》、考试开考前48小时和7日内(以出报告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为考试当天的入场时间,即8时,且两次报告的间隔时间不得小于24小时)两次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原件),且“河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绿码及体温正常(<37.3℃),方可参加考试。健康码红码、黄码及行程码带*号、弹窗人员均不得参加考试。
2、考试前28天有国(境)外旅居史,考试前21天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考试前21天内与新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上述人员密切接触或与次密切接触者接触的,未治愈出院新冠腅炎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或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考前14天内有发热和呼吸道门诊就诊史的,家属和密切接触人员有感染新冠肺炎和其他情况的,考前14天有中高风险或涉疫县(市、区)旅居史的,以及按防疫规定是其他需要隔离医学观察或隔离治疗的,均不得参加考试。
3、查验新冠疫苗接种情况,无接种禁忌的人员要按接种程序完成接种,符合加强针接种要求的,及时完成强化接种。无接种记录人员,须完成核酸检测、胸部CT、血清学抗体检测。外省人员入张后“落地即检”,24小时后48小时内完成第2次核酸检测。请考生下载《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并认真填写,考试时带至考点交工作人员,不能提交的,不得参加考试。考生要实时做好个人健康监测,不要参加聚集性活动,减少不必要流动。
4、因特殊原因未携带身份证的,可先参加考试,但须考试结束后到考点办照相备查,否则取消后续资格。考生入场前按《考生防疫须知》完成相应程序,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出现发热等症状,将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行处置。
5、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退场,且严禁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非个人物品带出场外。
6、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事业单位考试诚信档案,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核酸检测报告》和《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发卷前交监考老师。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本公告发布后,如疫情防控态势突发重大变化,将按照上级指示精神,酌情调整变更相关工作安排。
特别提醒: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0313-12333、2060818
监督电话:0313-2014948
详情登录:https://rsj.zjk.gov.cn/zjkrsj/tzgg/20220614/2372.html
唐山市2022年第二批次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唐山市市直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含实行人员使用控制数管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的政策、方法、程序、时间安排、有关要求等内容,已在本公告详尽写明,请报名人员认真阅读。)
一、招聘原则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和信息发布
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市直事业单位共招聘工作人员56名,各招聘单位的拟招聘人数、岗位条件等详见《唐山市2022年第二批次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sj.tangshan.gov.cn”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栏目、“唐山市人事考试网www.tsrsks.com.cn”、微信公众号“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tssrskszx”发布公告。在招聘过程中的重要通知事项(笔试通知、面试通知、体检通知等),将通过“唐山市人事考试网”发布。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唐山户籍,招聘岗位对户籍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户籍以报名首日(2022年6月20日)户口所在地为准。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报名人员、“高校毕业生”不受户籍要求限制;配偶为唐山户籍的已婚报名人员,视为具有唐山户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其服务地、服役地为唐山的,视为具有唐山户籍。
6.符合所报岗位的年龄要求。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岗位信息表》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1年6月20日至2004年6月19日期间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6年6月20日至2004年6月19日期间出生。以此类推。
7.符合与所报岗位相适应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
报名人员学历底限(学位底限)或以上学历(学位)的专业名称必须与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一致(详见《岗位信息表》)。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名称”的,须一字不差(设定的专业要求带括号的,审核时含括号中的内容;设定的专业要求不带括号的,只审核括号外内容);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专业类”、“一级学科”的,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审核。
使用学历底限(学位底限)以上的学历(学位)报考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岗位时,若专业名称与岗位条件要求的“专业类”所包含的具体专业名称一字不差的,视为同一专业。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家对专业归类有过调整、专业名称有所变更的,与所设专业属前后衔接关系的专业,视为同一专业。
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相近、课程基本一致,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可报考该岗位。
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取得的学历(学位)须于2022年6月20日前取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毕业取得学历(学位);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全日制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参照中专、大专、本科毕业学历,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8.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
(二)部分岗位条件的说明
1.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家统一招生的高等院校普通类2020、2021、2022年毕业生(离校时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3)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4)2020、2021、2022年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及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2.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后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3.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书须在2022年6月20日前取得。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2022年8月1日及以后毕业的高等院校普通类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根据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唐山市公安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对密接未成年人行业特岗人员实行入职查询长效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有人民法院作出的有罪生效裁判、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公安机关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不得报考中小学校、幼儿园、文艺体育等技能训练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为未成年人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青少年科技馆、少年儿童图书馆等相关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岗位。
此外,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四、招聘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五、报名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一)网上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网址:唐山市人事考试网(www.tsrsks.com.cn)
报名时间:2022年6月20日09:00至6月25日17:00
交费时间:2022年6月20日09:00至6月26日17:00
(二)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特别提示:鉴于以往报名、交费情况,报名截止前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建议不要最后1天报名、交费,并关注是否审核通过、交费成功。)
1.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本公告,按照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在公开招聘的任一环节中(包括试用期),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3.报名人员登录“唐山市人事考试网”,点击公告栏目中的“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了解报名基本流程,下载并阅览“网上报名服务平台操作指南”,点击“登录入口”进入登录界面,注册并登录。选择要报考的考试,规范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审核。
4.报名人员“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点击“取消提交”后可根据审核意见,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不能再修改,将进入交费程序。请报名人员尽量不要选择最后时刻报名,以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通过”而错失改报机会。
5.请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准考证、笔试、成绩查询、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重要时间信息,并及时关注相关要求。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6.网上交费。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报名交费支持银行卡快捷支付、网银支付和微信扫码支付,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未按期交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7.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包括:建档立卡脱贫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具体流程为:先行报名交费→提交审核材料→审核通过→退费。建档立卡脱贫家庭的报名人员将本人身份证和原扶贫手册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城乡低保家庭的报名人员将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连同姓名、身份证号、个人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在6月25日17:00至6月26日17:00前发送至电子邮箱:tscptazp@163.com。经审核符合减免的,报名考务费将于交费结束后10个工作日左右原途径返还至交费账户。退费事宜逾期不再办理。
(三)开考比例
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对开考比例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对达不到比例的岗位(不包含学历底限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同时通知报名人员改报其它岗位或放弃报考。
六、考试内容和流程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名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为分类考试,每类分两个科目,一张试卷,采用闭卷考试方法,全部为客观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笔试专业类别分为医学类和综合类。
报考医学类岗位的考生参加医学类专业科目笔试,包括:医学专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报考综合类岗位的考生参加综合类科目笔试,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考试大纲见《唐山市2022年第二批次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大纲》(附件2)。
2.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通知》将于笔试前15日在“唐山市人事考试网”发布,请考生及时查阅,知悉疫情防控要求和笔试、资格复审时间,按时打印《笔试准考证》。
本次考试在河北省唐山市设置考场。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考生须按照《笔试通知》和《笔试准考证》的相关要求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是否进入资格复审可登录“唐山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查询时间见《笔试准考证》。
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笔试总体情况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对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人数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末位并列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方式以《笔试通知》的规定为准。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根据报考岗位条件要求出具如下证件和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唐山市2022年第二批次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网报服务平台下载、打印并本人签字);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主页、本人页或配偶页)、结婚证(外地考生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3.按照报考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本人资格条件的相关证件;
4.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件材料;
5.2022年毕业的考生如无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可先提供《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佐证材料。
审核通过的进入面试程序;审核未通过的取消资格,比例不足的递补本岗位笔试成绩下一名考生进入资格复审,审核通过的进入面试程序。
(三)面试
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请关注“唐山市人事考试网”,知悉疫情防控要求和面试时间,按时打印《面试通知单》。
面试组织单位根据实际需要,选择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试讲、说课、专业知识测试、工作情景模拟、实际操作或其他测评方式进行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
面试结束后,出现空缺岗位从面试合格人员中递补。按体检人数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仍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退役士兵,少数民族考生,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程序,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
七、体检、考核、公示、聘用
(一)体检。体检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请关注“唐山市人事考试网”。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二)考核。考核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按照《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户籍及其他岗位条件的要求,审查被考核人资格条件,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报到证等材料;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公示。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唐山市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本面试组本岗位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提出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核准后,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按照管理权限报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后,办理编制、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特别提示:凡报名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315-2802571
招聘工作咨询邮箱:tscptazp@163.com
详情登录:
http://www.tsrsks.com.cn/web/wenjian/20220617152121.html
桃城区人民检察院关于选任20名桃城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的公告
为深化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推动检察听证工作全面深入开展,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库建设管理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检察工作实际,我院现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公开选任桃城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名额
本次选任桃城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20名。
二、报名条件
(一)听证员应当具备的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年满23周岁、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中国公民;
3.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原则上应在本区行政区域内。
(二)下列人员不参加听证员选任: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2.纪检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在职工作人员;
3.人民陪审员;
4.其他因工作原因不适宜参加听证员选任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听证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或被仲裁委员会除名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职务的;
6.存在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
三、听证员的职责
被选聘的听证员将受邀参加本院组织的案件听证会,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案件处理等问题发表听证意见。
四、听证员的任期
听证员每届任期三年。
五、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方式
本次选任接受公民自荐报名,也可商请有关单位和组织推荐报名。
(三)报名材料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本次报名材料采取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或者电子邮件方式提交,不接受现场报名。
公民自荐报名的,填写《听证员自荐报名表》;有关单位和组织推荐人员报名的,填写《听证员组织推荐报名表》。(以上表格在附件中下载)
1.以邮寄方式报名材料的,须提交以下材料:
(1)经签名盖章的报名表一式2份;
(2)近期一寸彩色正面证件照(不低于413像素×295像素)3张;
(3)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2份;
(4)学历证书复印件2份;
(5)所获表彰或奖励的证明复印件2份。
邮寄地址:桃城区永兴西路516号桃城区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
邮编:053000
收件人:师雅娴
联系电话:0318-8080021。
2.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报名材料的,须提交以下材料:
(1)经签名盖章的报名表的扫描件;
(2)近期一寸彩色正面证件照电子版(不低于413像素×295像素);
(3)身份证、户口本扫描件;
(4)学历证书扫描件;
(5)所获表彰或奖励的证明扫描件。
以电子邮件报名的人员需将报名材料制作成PDF电子版。通过网上电子邮件发送成功后,应当及时进行电话确认。
六、选任程序
(一)资格审查。桃城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在严格选任条件的基础上,注重听证员整体结构的合理性,充分体现听证员的群众性、广泛性和代表性。综合考虑年龄、学历、专业背景、工作岗位、经历、听证员队伍结构等因素,对报名者进行审查,按照1:1.2的比例确定听证员候选人。
(二)组织考察。桃城区人民检察院将组成考察组,采取到所在单位、社区实地走访了解,听取群众代表和基层组织意见,组织进行面谈等多种形式对候选人的政治素质、工作能力、群众评价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
(三)确定人选。通过组织考察的听证员候选人,由桃城区人民检察院组织评议、集体研究,确定听证员拟任人选。
(四)社会公示。将在桃城区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对拟任人选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不符合听证员选任条件的,取消其拟任资格。
(五)公布名单。公示结束后,拟任人选经公示无异议或者经审查异议不成立的,由桃城区人民检察院作出选任决定,颁发听证员证书,并在桃城区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公布听证员名单。
七、联系方式
有关桃城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选任事宜,可向桃城区人民检察院咨询。
联系人:师雅娴 0318-8080021
邮 箱:hstcagb@163.com
迁安市关于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509名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满足迁安市部分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0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的政策、方法、程序、时间安排、有关要求等内容,已在本公告尽可能详细写明,请认真阅读,在确有公告未尽的疑问时再电话咨询,以提高咨询效率。)
一、招聘原则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点击查看岗位表
二、招聘名额和信息发布
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共招聘工作人员509名,其中教育系统基层学校招聘教师370名,卫健系统医疗机构招聘工作人员76名,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46名,各镇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17名。各招聘单位的岗位、人数、岗位条件等详见《迁安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2022年6月21日,通过“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sj.tangshan.gov.cn”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栏目、迁安市事业单位招聘专题(http://221.192.132.214:83/)发布招聘信息,公布招聘的单位、岗位、人数、条件以及报名、考试安排等。
在招聘过程中重要通知事项,将通过“迁安市事业单位招聘专题”网站发布,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迁安户籍(或已婚报名人员配偶为迁安户籍)。户籍以报名首日(2022年6月28日)户口所在地为准,招聘岗位对户籍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高校毕业生”不受户籍要求限制。
6.符合所报岗位的年龄要求。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岗位信息表》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1年6月28日至2004年6月27日期间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6年6月28日至2004年6月27日期间出生;“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1年6月28日至2004年6月27日期间出生以此类推。点击查看岗位表
7.符合与所报岗位相适应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
报名人员学历底限(学位底限)或以上学历(学位)的专业名称必须与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一致(详见《岗位信息表》)。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名称”的,须一字不差(设定的专业要求带括号的,审核时含括号中的内容;设定的专业要求不带括号的,只审核括号外内容);专业要求为“专业类”、“一级学科”的,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审核。
使用学历底限(学位底限)以上的学历(学位)报考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岗位时,若专业名称与岗位条件要求的“专业类”所包含的具体专业名称一字不差的,视为同一专业。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家对专业归类有过调整、专业名称有所变更的,与所设专业属前后衔接关系的专业,视为同一专业。
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相近、课程基本一致,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可报考该岗位。
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取得的学历(学位)须于2022年6月28日前取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毕业取得学历(学位);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全日制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参照中专、大专、本科毕业学历,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8.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
(二)部分岗位条件的说明
1.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家统一招生的高等院校普通类2020、2021、2022年毕业生(离校时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3)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4)2020、2021、2022年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及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2.“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院校毕业,2020、2021年退伍且安置地在迁安市的退役士兵。点击查看岗位表
3.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后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高校毕业生”同等对待。
4.招聘公办、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应要求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学历标准、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根据《关于实施2022年高校毕业生引进增长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对“高校毕业生”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或教师资格认定)报考可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对被聘用的“高校毕业生”,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满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5.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第五条:取得教师资格的公民,可以在本级及其以下等级的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担任教师;但是,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公民只能在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或者初级职业学校担任实习指导教师。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通用。
6.报考卫健系统、老干部保健中心医学类岗位的高校毕业生,尚未通过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证书、执业护士资格证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技师(士)证书的,资格复审阶段不要求必须提供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执业护士证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技师(士)证书,但须在录用后签订的聘用合同期(三年)内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执业护士资格证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技师(士)证书,合同期满未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执业护士证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技师(士)证书的,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7.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含户口本、结婚证)、各类证书(不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2年6月28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2022年8月1日及以后毕业的高等院校普通类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根据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唐山市公安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对密接未成年人行业特岗人员实行入职查询长效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有人民法院作出的有罪生效裁判、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公安机关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不得报考中小学校、幼儿园、文艺体育等技能训练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为未成年人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青少年科技馆、少年儿童图书馆等相关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岗位。点击查看岗位表
此外,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名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为“统一招聘”方式。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网上报名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核通过的在网上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一)网上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交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网址:迁安市事业单位招聘专题(http://221.192.132.214:83/)
报名时间:2022年6月28日9:00至7月4日17:00
交费时间:2022年6月28日9:00至7月5日12:00
(特别提示:报名和考试期间请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以免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等情况发生而影响报名考试。)
(二)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网上《招聘公告》,按照规定步骤进行具体操作。点击查看岗位表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公开招聘的任一环节中(包括试用期),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报信息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照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认真核对《岗位信息表》条件要求,务必逐条如实填写符合条件相关内容。上传的考生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照片要求: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建议像素240(宽)*320(高),jpg格式。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不能再修改,将进入交费程序。请考生尽量不要选择最后时刻报名,以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过”而错失改报机会。
6.报考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准考证、笔试、成绩查询、资格复审等重要时间信息,并及时关注面试程序相关要求。
7.网上交费。此次招聘岗位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报名交费可以通过“网上银行”、“支付宝”支付,未按期交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8.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包括: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具体流程为:考生先行报名交费,待笔试考试结束的当天下午17:00前,务必到迁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与工资福利科(地址:迁安市创客广场B座3060房间),审核并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的退费手续。
退费办理要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扶贫手册(原件及复印件);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退费事宜逾期不再办理。
(特别提示:鉴于以往报名、交费情况,强烈建议不要最后一天报名及交费,并关注是否审核通过、交费成功!)
(三)开考比例
每个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不包含要求“三支一扶”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报考的岗位),对达不到比例的岗位,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同时通知考生改报其它岗位或放弃报考。点击查看岗位表
六、考试内容和流程
(一)笔试
笔试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
1.笔试内容
笔试为分类考试,每类分两个科目,一张试卷,采用闭卷考试方法,全部为客观题(单选、多选、判断),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笔试专业类别分为教育类、医学类和综合类。
报考教育类岗位的考生参加教育类专业科目笔试,包括: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报考医学类岗位的考生参加医学类专业科目笔试,包括:医学专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报考综合类岗位的考生参加综合类科目笔试,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考试大纲见《迁安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大纲》(附件2)
2.笔试时间、地点
完成网上报名且交费成功的考生,自2022年7月13日起登录迁安市事业单位招聘专题(http://221.192.132.214:83/)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2022年7月21日(最后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时,考生须持法定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笔试准考证》、《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3)、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的考前48小时内纸质核酸检测报告(缺一不可入场),向考务工作人员出示“河北健康码”、“行程卡”,经现场测温正常后进入考场。
考生务必按要求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详见《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附件4)。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特别提示:考生务必密切关注招聘期间疫情变化情况,来迁考生提前了解疫情防控要求并做好相关准备,招聘工作如有重大变化将在迁安市事业单位招聘专题进行公布。)
考生务必牢记: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3.成绩查询
笔试结束后,在迁安市事业单位招聘专题(http://221.192.132.214:83/)查询笔试成绩。
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笔试总体情况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对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人数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并列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点击查看岗位表
(二)资格复审
1.2022年7月25日在迁安市事业单位招聘专题(http://221.192.132.214:83/)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和复审地点。
2.2022年8月1日至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进行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应出具的证件和材料(需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主页、本人页或配偶页)、结婚证(外地考生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退伍证(大学生退役士兵提供);
(2)按照报考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本人资格条件的相关证件;
(3)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件材料;
(4)2022年毕业的考生如无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可先提供《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佐证材料。
(5)《岗位信息表》要求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审核通过的进入面试程序;未通过的取消资格,比例不足的递补本岗位笔试成绩下一名考生进入资格复审,合格的进入面试程序。
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凡发现应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考人员自负。
(三)面试
面试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
1.资格复审合格者确定为面试人选。2022年8月5日在迁安市事业单位招聘专题(http://221.192.132.214:83/)公布面试人选名单。
2.2022年8月12日起在迁安市事业单位招聘专题(http://221.192.132.214:83/)打印《面试通知单》。
3.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及迁安市事业单位招聘专题(http://221.192.132.214:83/)。
4.报考笔试专业类别为教育类岗位的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报考笔试专业类别为医学类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为医疗卫生方向),报考笔试专业类别为综合类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
5.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次进行面试,因招聘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次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笔试成绩相同的按姓氏排名顺序,以EXCEL自动排序为准)的排名顺序,采取蛇型分组法分组,并将招聘计划按比例分配到每个面试场次。点击查看岗位表
6.面试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在迁安市事业单位招聘专题(http://221.192.132.214:83/)公布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出现空缺岗位不再从笔试成绩人员中递补。
按体检人数与聘用人数(蛇型分组的按蛇型分组后的面试场次)1:1的比例,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
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仍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退役士兵,少数民族考生,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程序,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七、体检、考核、公示、选岗、聘用
(一)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具体体检时间、体检人员名单、集合地点、有关要求、体检结果等有关事项在迁安市事业单位招聘专题(http://221.192.132.214:83/)公布。
(二)考核。考核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按照《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户籍及其他岗位条件的要求,审查被考核人资格条件,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报到证等材料;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公示。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迁安市事业单位招聘专题(http://221.192.132.214:83/)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本面试组本岗位内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提出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核准后,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按照管理权限报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后,报唐山市人社局备案,然后办理编制、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报考教育类岗位的聘用人员在迁安市教育系统服务最低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点击查看岗位表
(特别提示: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人社部门:0315-7639201、7639202,教育部门:0315-5215515,卫健部门:0315-5357996。(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中山市第三人民医院,2022年招聘公告!
中山市位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几何中心,珠江口西岸,北接广州市番禺区,南连珠海,东望深圳,东南至澳门,从水路到香港52海里。全市总面积1800平方公里,常住人口446万,有旅居世界各地的华侨和港澳台同胞近百万,荣获联合国“人居奖”,拥有国家优秀卫生城市、文明城市等称号,是一座自然资源丰沛、人文积淀深厚的国家气候宜居城市。
中山市第三人民医院(中山市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始建于1958年,坐落于翠亨新区,毗邻孙中山故居,建筑面积5.86万平方米,是中山市唯一市属公立三级精神病医院,广东省普通高等医学教育教学医院,国家住院医师(精神科)规范化培训协同基地。
深中通道开通在即,作为广东省“改革创新实验区”的翠亨新区,已成为环珠江口“黄金内湾”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山市第三人民医院秉承“博爱,敬业,尚学,笃行”院训,正抢抓机遇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2022年下半年医院改扩建完成并整体搬迁,总床位将达到1300张。医院学科门类齐全,临床、科研、教学、预防全面发展,正在启动新型高水平精神心理专科医院建设,力争成为珠江西岸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临床、教学、科研相结合的三级甲等精神卫生专科医院。
招聘公告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中山市第三人民医院2022年招聘岗位明细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注意:招聘岗位公告中涉及年龄和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6月30日,应届毕业生不作年龄限制;所称的“以上”和“以下”,包括本数或本层次;职称和工作经历要求与岗位相关。
二、报名方式
医院本次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应聘人员下载填写《中山市第三人民医院应聘报名表》(附件2),连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相应的报名资料发至zsdsyyrsk@163.com电子邮箱,邮件标题按“姓名+应聘岗位”格式命名。
三、报名截止时间
2022年6月30日前报名,在报名期间,医院将根据发展需要和报名情况,分批次组织考核,招满即止。
四、联系方式
电话:0760-85529700
联系人:郭老师/许老师
地址:中山市南朗镇南岐南路18号(临时院区)。
本招聘公告由中山市第三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宁夏中卫市人民医院,2022年度招聘公告!
中卫市人民医院始建于1956年,现已发展成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于一体的三级乙等综合医院。医院占地面积8.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9.3万平方米。设置23个临床科室、5个医技科室、20个职能科室。开放床位770张。年均门诊量42万人次、住院患者2.5万人次、手术6000余例。现有职工1065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937人,中高级职称310人,硕士研究生12人。2018年自治区育才先进集体。近年来,还获得“全国五一巾帼标兵”、自治区“五一劳动奖”获得者、自治区青年拔尖人才、自治区医疗卫生骨干2人、全区改善医疗服务优秀医务工作者3人、“塞上名医”“中卫名医”等个人殊荣。
医院作为中卫市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开展优孕指导、孕中检查、分娩生育、新生儿管理及优质护理一站式特色服务。承担着中卫市及周边地区孕产妇急救和沙坡头区70%以上分娩量。
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58名,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无违规违纪记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
(二)身体健康,无生理或心理疾病,能够适应胜任临床倒班工作。
(三)本科学历,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四)服从医院管理,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五)临床医学专业须取得医师资格证,护理学专业须取得护士资格证,其他专业取得资格证优先。
(六)应届毕业生、规培生等参加招聘报名时,提供执业资格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不能提供相关证件,请提供学校证明及考试合格成绩单。
(七)硕士研究生及取得《规培结业证》者优先。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三)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四)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未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验证查询出毕业院校的人员。
招聘全程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招聘人员不符合规定或招聘职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三、招聘岗位
四、报名时间
2022年06月17日至06月24日
五、报名地址及咨询电话
地址:中卫市人民医院行政楼三楼人力资源部
电话:0955-7028059
电子邮箱:605243364@qq.com(电子简历投递)
招聘信息在中卫市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与中卫市人民医院官网首页招聘信息窗口发布。
网址:http://www.zwsrmy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