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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招聘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4-12-23 18:33:09 浏览次数:84次

202412月23日招聘 

邯郸市邱县2024年度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名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结合乡镇全额事业编制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面向社会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选岗、聘用等步骤进行。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岗位为邱县乡镇全额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0名,其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10名,定向招聘岗位2名。招聘人数、具体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邱县2024年度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一览表》。

  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21226日及以后毕业)、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含2024年)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21226日及以后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定向招聘岗位是指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服务冬奥会大学生志愿者

  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参加河北省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含2024年)且考核合格人员,以及在河北省服务且服务期满(含2024年)考核合格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2.“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从河北省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从河北省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3.“服务冬奥会大学生志愿者是指:2024年应届毕业生中服务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20061226日以前出生,含当日)、35周岁以下(19881226日以后出生,不含当日);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6.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7.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合格,并适应工作需要;

  8.港澳台居民报考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9.报考者应具有河北省常住户籍或高考生源地为河北省。报考者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如有河北省常住户籍的,报考者可视为具有其户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不限户籍。高校毕业生不限户籍。定向招聘岗位不限户籍。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学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至20241226日。

  (二)不在招聘范围人员

  1.现役军人。

  2.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在读学生。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三)不得应聘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回避规定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1.夫妻关系;2.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3.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4.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5.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41220日至1230日,在邱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iuxian.gov.cn)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纳考务费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网址:https://zhaokao.caidaocloud.com/rp-web/#/index/11539

  2.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6日8:30至2025年1月2日17:30。

  3.资格审查及缴费:报名者须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如有不实者取消应聘资格。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经招聘部门审核通过,不能更改。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的人员确定为进入笔试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须在网上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

  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251312:00

  缴费截止时间为20251317:30

  4.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招聘岗位条件。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考生应按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在未审核之前,发现信息填报错误的,可自行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根据提示的驳回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信息将被锁定,不能再修改;20251217:30考生信息锁定,驳回修改端口关闭,考生不能自行修改报名信息,审核状态为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也不能再修改信息(建议考生切勿在接近报名截止时间时报名,一旦发生误填、错填、耽误缴费等情况将无法修改)。

  4)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按照网上提示步骤进行考务费的支付,缴费成功后不予退费。

  5)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截止时间、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资格复审时间、打印《面试准考证》时间、面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考生在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5.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核减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岗位时允许该岗位已报名的考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如考生放弃改报或无法改报的,将全额退还报名考务费。岗位核减及取消情况在邱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改报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

  6.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先缴费,待笔试考试结束三个工作日内(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30)到邱县县委组织部621房间审核并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用的退费手续。具体办理要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当地乡村振兴局(原扶贫办)出具的贫困证明或经当地乡村振兴局(原扶贫办)盖章的扶贫手册原件及复印件;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笔试

  1.笔试方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考试时间共120分钟。笔试内容由《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两科共同组成。

  2.笔试分值。每科分值100分,满分200分。笔试设合格分数线90分。单科0分或者总分低于9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3.笔试要求。笔试地点在本县县城,笔试具体地点及考试时间和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笔试地点见邱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考生须按通知要求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4.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和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之比不高于3:1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笔试结束后,考生可在邱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和是否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安排及要求等详见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通知。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要求在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资格复审确认单》在报名系统自助打印。考生应按照报考岗位条件提供自己相关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主要是:

  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笔试准考证。

  2.报考职员A岗位的,提供居民户口簿(本人非河北省户籍、配偶是河北省户籍的提供结婚证和配偶的户口页,或父母、公婆、岳父母的户口簿且能证明父(母)子、父(母)女关系的相关材料)。

  3.毕业证及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4.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服务冬奥会大学生志愿者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应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相应证件(证明材料等)、退伍证等。对于2024年服务期满暂未取得考核合格证书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资格复审时可以先提供由服务所在地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特岗教师项目人员由县级教育部门出具证明并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县级团委出具证明并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县级人社部门出具证明并盖章),证明上需明确服务基层项目名称、服务地(单位)、服务起止时间等。

  5.已就业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对考生报名时提交的材料进行复审。审核发现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报考同岗位笔试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对考生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在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五)面试

  1.面试要求。面试地点在本县县城,《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面试地点见邱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考生须按通知要求自行打印《面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面试设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每名考生面试时间8分钟。

  3.面试内容。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职业道德、组织协调、决策分析、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等基本素养以及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等。

  4.面试分组。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分在同组、同场面试。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只许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本人姓名或与本人相关的一切信息。

  5.面试打分。评委对考生的面试进行打分,打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有效数字。面试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对7位评委的打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6.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2×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在考点现场公布。

  7.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考生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根据各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各岗位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烈士子女或配偶,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退役大学生士兵或服务冬奥会大学生志愿者,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如经过以上比较仍然并列无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加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六)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集合时间、地点等要求在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因体检不合格、考生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各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审查人事档案、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因考察不合格、考生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各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均不再递补。

  (九)选岗

  对拟聘用人员,依据报考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聘用岗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选岗先后顺序:烈士子女或配偶,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退役大学生士兵或服务冬奥会大学生志愿者,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经过以上比较仍然并列无法确定选岗顺序的,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选岗顺序。

  (十)聘用

  1.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2.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经邱县县委组织部审核并报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一)考生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打印笔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未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情节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凡因个人原因影响招聘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本公告由邱县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因工作需要,经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并报上级部门批准,有权对招聘程序和招聘环节作出调整。

  技术咨询电话:4000328530

  政策咨询电话:0310-8350030邱县县委组织部

  监督举报电话:0310-8366010邱县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024年邯郸市馆陶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7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24年度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的通知》,经馆陶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名。

  一、单位概况

  1.馆陶县发展和改革局下属馆陶县工业和信息化服务中心为县政府所属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2.馆陶县发展和改革局下属馆陶县科技创新服务中心为县政府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3.馆陶县卫生健康局下属乡镇卫生院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四、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招聘综合类岗位2人,医学类岗位5人,共计7人2个招聘计划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其中:

  1.馆陶县发展和改革局下属馆陶县工业和信息化服务中心1人(非限高校毕业生报考);

  2.馆陶县发展和改革局下属馆陶县科技创新服务中心1人(非限高校毕业生报考);

  3.馆陶县卫生健康局下属乡镇卫生院5人,限高校毕业生报考2人,非限高校毕业生报考2人,定向招聘岗位报考1人;

  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21227日及以后毕业,从报名第一天往前倒推两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含2024年)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2024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待其取得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后确定起聘时间。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期间入伍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21227日及以后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从报名第一天往前倒推两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五、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守宪法和法律;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61227日以前出生,含当天),35周岁及以下(19881227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

  5、凡涉及到年龄、学历、学位、职业(执业)资格、服务期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报名第一天;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条件;

  7、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8、港澳台居民报考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9、不限户籍;

  10、学历及资格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备学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专业及执业(职业)资格等其他要求详见附件。

  11、定向招聘岗位:

  该岗位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军人和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参加河北省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含2024年)且考核合格人员,以及在河北省服务且服务期满(含2024年)考核合格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对于2024年服务期满人员暂未取得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的,可以先提供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证明,由服务所在地项目主管部门开具并加盖公章确认(特岗教师项目人员由县级教育部门开具证明、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县级团委开具证明、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县级人社部门开具证明),证明上需明确服务基层项目名称、服务地(单位)、服务起止时间(预计服务结束时间)等。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在2024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报考定向招聘岗位且为2024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待其取得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后确定起聘时间。

  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从河北省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从河北省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退役军人是指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等人员。

  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是指2024年应届毕业生中服务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

  12、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最低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13、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以原取得学历报考(不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

  3、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以及其他未经现任职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7、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回避规定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41218日至1226日,在馆陶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uantao.gov.cn/)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7日9:00至2025年1月3日17:00。

  资格审核时间截止到2025131700,缴费时间截止到2025141700

  3、报名网址:详见馆陶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告栏信息。

  4资格审查: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确定为进入笔试人员,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5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核减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岗位报名、核减及取消情况在馆陶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6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先在网上缴费,待笔试考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09:00-11:30到人社局(馆陶县政府街212号四楼阅档室)审核并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用的退费手续。具体办理要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当地农业农村局(原乡村振兴局)出具的贫困证明或经当地农业农村局(原乡村振兴局)盖章的扶贫手册原件及复印件;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笔试(2025年1月8日)

  1、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考试时间共120分钟。综合类笔试内容由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验两科组成,分值100分,满分200分;医学类笔试内容由公共基础知识、医学专业能力测验两科组成,每科分值100分,满分200分;

  2、笔试要求。笔试地点在本县县城,笔试具体地点及考试时间和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笔试准考证》的打印时间详见馆陶县人民政府网通知。

  笔试设合格分数线90分,低于90分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有作弊、缺考或一科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3、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各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高于3:1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笔试结束后,考生可在馆陶县人民政府网查询笔试成绩和是否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安排及要求等详见馆陶县人民政府网通知。

  (四)资格复审(2025115日)

  考生应按照报考岗位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2)笔试准考证;

  3)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及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符合岗位要求的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及中国卫健委网下载打印的证书验证;

  5)报考定向岗位的提供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证明)等材料、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相关证件(证明材料)、退伍证等;对于2024年服务期满人员暂未取得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的,可以先提供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证明,由服务所在地项目主管部门开具并加盖公章确认(特岗教师项目人员由县级教育部门开具证明并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县级团委开具证明并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县级人社部门开具证明并盖章),证明上需明确服务基层项目名称、服务地(单位)、服务起止时间(预计服务结束时间)等。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面试前,各岗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在馆陶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五)面试(2025119日)

  1、面试要求。面试地点在本县县城,面试具体地点及考试时间和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面试准考证》的打印时间详见馆陶县人民政府网通知。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满分100分。面试设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面试时间总共为8分钟,同一岗位面试题目相同。

  3、面试考察内容。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等。

  4、面试分组。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面试。个别招聘人数较多的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该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只许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本人姓名或与本人相关的一切信息。如需要蛇形分组,则各岗位蛇形分组分招聘名额情况于面试前在馆陶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5、面试打分。

  评委对考生的面试情况进行打分。评委打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对7位评委的打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有效数字)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6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在现场公布。考生面试成绩、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馆陶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7、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根据各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军人和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如经过以上比较仍然并列无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则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加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例如,某岗位比例内末位有3名考生总成绩相同,需要比较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如前面的报考条件都相同,需要比较学历(学位)较高者。考生A具有1个本科毕业证,考生B具有1个学士学位证和1个本科毕业证,考生C具有2个学士学位证和2个本科毕业证,则这3名考生在学历(学位)较高者项目上条件相同,需要进行笔试成绩比较。

  (六)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集合时间、地点等要求在馆陶县人民政府网公布,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各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合格的进入公示阶段。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各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馆陶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均不再递补。

  (九)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事项

  (一)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招聘。

  咨询电话:0310-2866813(馆陶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310-2866502(馆陶县纪委监委信访室)

  以上电话请在工作时间拨打。

 

 

 

石家庄市深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公开招聘20名城管大队协管辅助人员公告

  为提升城市管理综合水平,加强城管队伍建设,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深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城管大队协管辅助人员,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采取自愿报名、统一考试的方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实施。

  二、招聘条件

  (一)岗位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要求

  除具备基本条件以外,还应具备应聘岗位所需其他条件,具体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条件详见下表: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4.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其他不适宜从事相关岗位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组织

  本次招聘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完成招聘流程,招聘流程如下:

  ()发布公告

  20241223日通过诺优考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只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打印《准考证》的形式进行。

  电脑端报名网址:https://s.nuoyoukao.com/s/24402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3日至2024年12月29日16:00

  初审时间:20241223日至202412291700

  缴费时间:20241223日至202412291800

  按网上提示进行报名,报名机构对网上报名数据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进行网上缴费,考试服务费100元,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缴费成功后不予退费,请考生慎重考虑。

  1.网上报名基本程序及注意事项: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对提交审核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聘资格。

  (3)规范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电子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格式),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2.资格初审。

  审核员一般24小时内完成初审,并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反馈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可根据提示的原因,修改填报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填报信息将不能再修改。

  3.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考试等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笔试

  1.笔试时间预计为20241231日(星期二),具体时间及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笔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等。

  3.依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该比例的则全部进入,笔试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

  ()面试

  1.面试时间预计为2025年1月2日(星期四),具体时间及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

  2.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结束后,当天在考点公布面试成绩。

  ()总成绩

  考生通过报名网站查询总成绩,总成绩=笔试×40%+面试成绩×60%,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学历、退役军人、基层工作经验长的人员优先确定。

  (六)政审

  依据招聘计划和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政审人员,政审合格的人员进入下一环节,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考生,按照考生总成绩依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体检

  政审合格考生进入体检环节,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及有关岗位要求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公示

  政审、体检合格人员在报名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四、待遇及合同

  (一)待遇

  工资标准为2300/月(含五险个人承担部分),缴纳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保险,取暖季发放取暖补贴300/年。

  (二)合同

  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

  五、其他事项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组织任何形式的培训,对于社会上组织的辅导班或培训班,均与本次招聘无关,考生谨防上当受骗。

  ()本次招聘的笔试、面试、政审、体检等各环节的消息通知以报名网站为准,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看,防止出现延误考试情况。

  ()请考生在进行网上填报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政审、体检或递补的,后果自负。

  ()本次考试审核材料贯穿始终,一经发现在报名材料、体检等程序中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咨询电话:0311-67267892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沧州市东光县人民医院、东光县中医医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109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东光县人民医院、东光县中医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类专业人员109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招聘单位为东光县人民医院和东光县中医医院。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岗位和数量

  东光县人民医院招聘工作人员75名、东光县中医医院招聘工作人员34名。各招聘单位的招聘岗位、招聘数量、资格条件等内容详见《东光县人民医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东光县中医医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41220日以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学信网、学位网查询结果为准),国外留学人员需经认证。

  (二)应聘人员应具有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或技能等条件;

  6.符合所报岗位的年龄要求。年龄要求均为18周岁以上,即20061220日以前出生;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的为19931220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的为19881220日以后出生。

  7.服从医院的专业分配;

  8.凡涉及到年龄、户籍、毕业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41220日(报名第一天)。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的学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5.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交纳报名费100元。

  2.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0日上午(8:00—11:30)至12月24日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报考东光县人民医院的考生到东光县人民医院门诊四楼西区人事科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报考东光县中医医院的考生到东光县中医医院门诊六楼608室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

  3.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网上下载《东光县人民医院、中医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及近期免冠、正面、小二寸、同版照片4张。

  报名人员严格实行自律机制,即对提交的学历、毕业院校、相关资格证等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须与原始有效证件和材料相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1.笔试

  1)笔试时间另行通知。采取闭卷考试的方法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卫生基础理论》两部分,《公共基础知识》占30%,《卫生基础理论》占70%。

  3)笔试结束后确定进入面试最低分数线,按岗位分别将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排序,按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环节。个别岗位达不到21的,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按11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东光县人民医院公众号、东光县中医医院网站。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当场公布成绩。

  (3)总成绩合成及排名确定。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如同一岗位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超出招聘计划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笔试成绩也并列的再依次按有执业资格证、学历高者、工作经历长者优先的方法确定排名顺序。在此后的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公示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三)体检

  对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按照参加体检人数与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由东光县人民医院、东光县中医医院自行组织,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四)考察及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及资格复审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对考生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核报考人员的个人档案等材料原件。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资格;逾期不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东光县人民医院公众号、东光县中医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六、待遇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聘用后与东光县人民医院、东光县中医医院签订劳动合同,给予缴纳企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资待遇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后按单位规定上调工资。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有关要求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及资格复审、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考生所持证件(或填报信息)应真实、有效。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追究责任。

  本次公开招聘由东光县纪委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

  东光县人民医院0317—7721339

  东光县中医医院0317—7757120

 

 

衡水深州市2024年度社区工作者招聘10人公告

  为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打造一支政治坚定、素质优良、敬业奉献、结构合理、群众满意的社区工作者队伍,结合深州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完成,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二、招聘数额和岗位

  深州市2024年度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10人,职位设AB岗:A岗5人,男性;B岗5人,女性。招聘人员与深州市委社会工作部签订劳动合同,统一纳入社区工作者管理,实行聘用制,不列编制。

  三、基本条件

  (一)本人是深州市户籍,户籍以报名首日户口所在地为准;或配偶是深州市户籍并在深州市工作的。

  (二)政治素质好,拥护两个确立,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三)服务意识强,热爱社区工作,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对居民群众有感情,善于做好群众工作。

  (四)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区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

  (五)处事公道,严于律己,遵纪守法。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安排。

  (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121-2006121日出生)

  (七)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八)同等条件下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优先。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①受过刑事处罚,或因涉及黄赌毒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②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③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④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⑤被开除公职或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⑥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⑦曾经或现在组织参与非法组织或者邪教组织活动的;⑧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在职事业编制人员: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社区工作者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分步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深州市人民政府官网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查。

  1.报名方式。报考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按系统提示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及个人承诺后填写个人报名信息进行报名。

  报名网址:http://sqzhpbm.t838.net/

  报名查询网址:http://sqzhpbm.t838.net/cx.asp

     2.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3日9:00至12月29日9:00。

  3.资格初审。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根据资格条件和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查。考生须及时登录报名查询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

  4.网上缴费。202412239:00122917:00,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登录查询网站进行网上缴费。

  收费标准:100/人。

  5.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要达到3:1及以上方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按比例减少招聘人数,减少招聘人数的通知公告将在深州市人民政府官网公布,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

  6.打印准考证时间:完成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成功,请考生于202512日在报名查询网站按要求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因考生个人原因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按时打印准考证的,由考生个人承担相应后果。

  ()笔试

  考生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打印的《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缺少证件材料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笔试为闭卷考试,不得提前交卷。

  1.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与岗位相匹配的相关专业知识,共两个科目一套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90分钟,笔试成绩按60%权重记入总分。

  3.笔试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后,考生及时登录报名查询网站自行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按照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有作弊、缺考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资格复审

  1.复审时间、地点。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复审要求。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按照报考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考生须提供:《报名表》;②户籍证明材料;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④毕业证书;⑤学位证书(没有可不提供);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必须含在线验证码);⑦学历为境外学历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需提供党关系所在党(工)委或党支部或组织部门的证明材料;资格证书如《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没有可不提供)。

  以上证件均要求出具原件,并提交复印件(A4)一份留存。不能按时参加资格复审、不能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视同放弃应聘资格。对资格复审过程中出现不合格人员或放弃资格的,其空缺岗位按报考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五)面试

  1.人选确定: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即进入面试。同时,考生可登录报名查询网站,打印《面试通知单》。

  2.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考生须持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打印的《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

  3.面试方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的专业技能、专业知识、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分组、注意事项等内容详见《面试通知单》)

  4.面试要求:每场面试前,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考生抽签开始仍未到者视为放弃资格。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抽签号,不得报姓名等其他个人信息。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5.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40%权重计入总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数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综合考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者、烈士子女或配偶、笔试成绩高者、学历层次高者、工作经历长者的顺序确定。都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如有放弃进入体检资格者,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递补。

  ()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人员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情况出现空缺名额时,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递补。

  ()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政审考察对象。考察工作重点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政审要重点了解考生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本人的政治历史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在重大历史事件中的主要表现等。未按要求政审或政审考察不合格者,由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提出取消聘用资格的意见,报领导小组审核,同时向考生反馈并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递补,并履行体检考察等聘用程序。

  ()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深州市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拟聘资格,因取消资格或自动放弃的岗位空余名额,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递补,递补程序同上。

  ()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见习期一年,见习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薪酬标准和执行办法

  社区工作者任职期间须全职在社区工作,党组织关系转至所在社区党组织,享受以下政策:

  (一)社区工作者实行聘用制,依法与深州市委社会工作部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由深州市委社会工作部管理。

  ()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根据《实施<河北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工作方案》(冀组字〔202117)文件确定的标准和办法执行,按照企业职工身份标准在深州市核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六、注意事项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填报不实、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政审考察、体检或递补的,后果自负。

  ()在招聘过程中,考生因个人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参加相关招聘环节、提供相应材料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组织任何形式的培训,对于社会上组织的辅导班或培训班,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咨询电话:0318-2166099

  咨询时间:上午09:00-11:00(工作日)

  下午14:00-17:00(工作日)

 

 

邯郸市涉县2024年公开招聘30名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涉县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公安辅警30人。其中,男性26名,女性4名。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过程。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及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志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3.具有涉县常住户籍或大学入学前是涉县常住户籍。

  4.年龄在18周岁—35周岁(1988年12月20日至2006年12月20日期间出生)。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报名第一天。

  5.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

  6.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男性身高1.70()以上,双眼矫正视力为1.0()以上;女性身高1.60米(含)以上,双眼矫正视力为1.0()以上。

  7.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残疾、无纹身、无口吃、无肢体功能障碍、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斑痣等),无不良嗜好,无精神疾病及其他不适合公安工作的疾病。

  8.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不得报名应聘

  1.本人或者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4.曾因吸毒、嫖娼、赌博、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受到处罚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五、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发布公告

  20241219日,在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hexian.gov.cn/)和微信公众号涉县人社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0日至12月24日,每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3.报名地点:涉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人才服务大厅。

  4.提交材料:

  1)自行下载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1份(见附件2),A4纸打印,要求本人填写完整、信息准确、6张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背景颜色无要求);

  2)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身份证丢失者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及复印件1份;

  3)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复印件1份;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报名费用:资格初审合格后,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6.资格审查:依据招聘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发放准考证,确定为进入体能测试人员。

  (三)体能测试

  参加体能测试人员必须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到考试地点参加测试,考生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测试,按自动放弃处理。

  男性体能测试内容为立定跳远、引体向上、1000米跑三个项目,女性体能测试内容为立定跳远、仰卧起坐、800米跑三个项目,评分标准参照《河北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执行。三项测试均达到合格标准视为合格,进入笔试环节。

  注:仰卧起坐的时间为1分钟,立定跳远不超过3次,仰卧起坐和长跑不超过1次。

  考生因身体状况不宜参加体能测试的,应主动退出,如因隐瞒身体状况造成不良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体能测试结束后,在微信公众号涉县人社公布体能测试结果和进入笔试人员名单。

  (四)笔试

  1.笔试要求。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微信公众号涉县人社通知。参加笔试人员必须在规定的地点和时间,持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考试地点参加考试,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2.笔试成绩。笔试结束后,在微信公众号涉县人社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和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比例不高于2:1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查看河北各地最新招聘信息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环节对考生报名时提交的材料进行复审,同时进行外科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身高、视力、纹身等身体条件。在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

  面试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所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六)面试

  1.面试要求。面试地点在本县县城,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面试准考证》的领取时间详见微信公众号涉县人社

  2.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为8分钟。在面试现场设立候考室、面试室。所有报考人员的面试题目均相同。本次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设定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3.面试考察内容。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专业能力、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等基本素养。

  4.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在现场公布。考生面试成绩、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微信公众号涉县人社公布。

  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入体检人数和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之比不高于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如岗位末位考生总成绩并列的,按照烈士、英模的配偶或子女、见义勇为积极分子、笔试成绩较高者、学历较高者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七)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前往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及招聘基本身体条件等相关要求执行。凡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考察。政治考察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有关规定进行,如出现政治考察不合格的,在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

  (九)公示

  依据考生政治考察合格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微信公众号涉县人社公示5个工作日。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十)聘用

  警务辅助人员一经录用,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3年,其中含试用期6个月,在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工作期间,聘用人员违反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依据相关规定予以解聘;合同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和工作需要决定是否续聘。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不低于我县年度最低工资标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按有关政策规定和协议缴纳。

  六、其他事项

  (一)严肃各项纪律,所有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营私舞弊,如有违反,要一查到底,严肃处理。如有直系、旁系亲属报考,涉及有关工作人员要主动申请回避。

  (二)报考人员要实事求是填报个人情况,如发现报考者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考场作弊违规者,取消报名、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永久取消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

  (三)凡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准考证,未按规定参加体能测试、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不符合条件的,随时取消考录资格。

  (四)招聘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时间顺延。

  (五)对招聘公告内容存在异议的,以涉县公开招聘辅警领导小组的解释为准。

  (六)其它未尽事宜,由涉县公开招聘辅警领导小组确定。

  咨询电话:涉县人社局0310-3893082

  涉县公安局0310-3834356

  技术咨询电话:0310-3115600

  咨询时间:上午08:30-12:00(工作日)

  下午13:30-17:30(工作日)

 

 

张家口市怀来县2024年公开招聘72名社区工作者公告

  根据《河北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等规定,为满足社区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7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及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数量和条件详见《怀来县2024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信息表》(附件1),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好,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1220—20061220日)。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要求,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

  5.服务意识强,热爱社区工作,对居民群众有感情,善于做群众工作。

  6.治理水平高,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

  7.工作作风正,处事公道,作风民主,严于律已,遵纪守法。

  8.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户籍等条件。

  9.具有怀来县户籍。限20241219日之前迁入怀来县。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视为具有怀来县户籍:应聘者的父母具有怀来县户籍;应聘者的配偶具有怀来县户籍。

  10.身体健康,符合人社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条件。

  11.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取得的学历须于20241220日前取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7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241220日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在本次招聘范围

  1.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

  2.怀来县在岗的社区工作者。

  3.现役军人。

  4.未经原单位同意或行业有规定不得应聘的。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未成年管教或治安处罚的。

  6.被开除公职的。

  7.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9.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10.有关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社区工作者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在怀来县2024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的监督领导下,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具体承担本次招聘的全部工作。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程序,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审档、公示的程序进行。本次招聘的后续相关事宜在第三方报名网站(网址:http://120.211.69.217:8039/)发布,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第三方报名网站发布的信息。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怀来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huailai.gov.cn/)、第三方报名网站、怀来发布微信公众号、怀来县电视台、怀来县人民广播电台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办法、程序

  1.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的方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2.报名网址:http://120.211.69.217:8039/

  3.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3日9:00至12月28日17:00。

  缴费时间:202412239:00122917:00

  4.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怀来县2024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并同意《诚信承诺书》。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初始密码(可修改)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重要标识,请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考生按报名网页上《提示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并严格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得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48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重新提交或放弃;“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请应聘人员尽量不要选择最后时刻报名,以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过而错失改报机会。

  (6)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报名缴费通过网上支付,审核通过后,考生通过支付宝扫码缴纳报名考务费,每人报名考务费100元,网页提示缴费成功即完成网上报名。考生缴费后请再次登录系统查询报名状态,确认报名及缴费是否成功,以免影响考试。缴费成功即完成网上报名,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缴费成功后,由于个人原因无论是否参加考试,均不退费。

  7)应聘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注意: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支付宝已付款,但由于网络拥堵卡顿等原因导致网上报名平台费用未到账现象,进而导致报名失败,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在报名截止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网上报名。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考场设在县城高考标准化考场,具体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及要求参加考试。

  笔试时间、地点在原报名网站另行通知。

  2.笔试准考证打印。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根据网上通知时间,登录原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没有打印《笔试准考证》的考生,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应聘。笔试时,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打印的《笔试准考证》进入考场。

  3.笔试内容。本次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社区工作相关知识,以上两科合并为一张试卷,两部分比例约为5:5,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4.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左右,在原报名网站公布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请考生及时上网查询。为保护考生个人隐私并参照公务员招录做法,考生只能查询个人成绩。

  5.确定面试人选。按照笔试成绩排名,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未达到3∶1的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人选。

  (四)资格复审

  在进入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按照招聘岗位要求提供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身份证、毕业证、笔试准考证、户口本、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学信网打印)和有关证明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2.已与现工作单位签订过劳动合同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主要领导签字)。

  3.复审合格即进入面试程序。因报名时所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不按时限和要求提供复审资料或无故不参加复审的考生,取消进入面试及后续资格,并依据本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一次进入面试(递补时,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因弄虚作假涉嫌违规违纪违法的,严肃追究责任。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在原报名网站另行通知,面试地点及具体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排序,按照蛇型分组法编组,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6分钟,需回答3道题,主要测试内容包括理论素养、综合分析、临场应变、仪容举止、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心理素质等。

  3.打分采取体操式打分法,即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得分。每组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地点现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后续资格。

  4.面试时,考生只准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及个人信息,否则视为违纪。

  5.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保留3位小数,不四舍五入)。

  (六)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报考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时,笔试高者优先;以上均相同时,年龄小者优先。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自理。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无故未按时参加体检的、放弃体检资格及复检不合格者,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一次(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时,笔试高者优先;以上均相同时,年龄小者优先)。

  (七)考察审档

  考察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进行考察,并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被考察人员应配合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考生工作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的个人现实表现。不能按规定提供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提供的,视为自主放弃应聘,取消聘用资格,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一次(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时,笔试高者优先;以上均相同时,年龄小者优先)。

  (八)公示、聘用

  1.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审档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怀来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huailai.gov.cn/)、第三方报名网站(网址:http://120.211.69.217:8039/)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有人举报经查实影响聘用以及体检、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或在此期间自主放弃者,所空出的岗位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3.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上岗后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

  4.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因不符合聘用条件被取消聘用资格或考生放弃聘用或不服从分配的,依据综合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时,笔试高者优先;以上均相同时,年龄小者优先)。

  四、选岗培训

  (一)选岗。报考本次社区工作者各岗位的考生,录用后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按同一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岗。不服从岗位分配的考生,视为自主放弃聘用资格。

  (二)岗位培训。选岗结束后,县委组织部和县委社会工作部对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

  五、待遇保障和管理

  1.聘用人员系聘任制社区工作者,非公务员身份,不占用事业编制,依法与街道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薪酬待遇按照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等5部门印发实施的《河北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冀组字〔202117号)规定的《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实施细则》执行,并按照企业职工身份标准核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2.被聘用的社区工作者由街道管理,以街道为主体,建立社区工作者档案,完善档案信息,党组织关系转至任职社区。

  3.合同期满后,经群众评议、组织考察胜任的,在本人自愿的基础上,可继续聘用。

  六、注意事项

  1.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严格依法依规处理。

  2.招聘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指导下进行,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怀来县2024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公告发布后,如有突发重大变化,将按照上级指示精神,酌情调整变更相关工作安排。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0311-87102207

  监督电话:0313-6896890

 

 盘锦市公安局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盘锦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10名,其中盘山县公安局130名(男性117名,女性11名,不限男女2名);大洼公安分局90名(男性77名,女性7名,不限男女6名);双台子公安分局40名(男性34名,女性2名,不限男女4名);辽滨开发区公安分局50名(男性41名,女性2名,不限男女7名),具体岗位详见《盘锦市公安局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所有报考人员必须服从岗位调剂。

  二、招聘条件

  (ー)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1219日(含)至20061219()期间出生]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公安工作,品行端正,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其中部门岗位退役人员学历可放宽至高中);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公告相关取得学历证明时间、户籍迁入日期的截止时间均以公告发布之日计。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聘为辅警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侦查、审查起诉或者审判尚未结案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国家和本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被聘用辅警应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出现问题与聘用单位无关。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人员岗位信息在盘锦市公安局官网和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同步发布。盘锦市公安局网站(网址:http://gaj.panjin.gov.cn/)、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s://rsj.panjin.gov.cn/)。

  (二)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需在现场报名前登录盘锦市公安局网站或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并填写《盘锦市公安局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报名时间:20241223—202412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不休息,逾期不予办理。

  3.报名地点:盘锦市交通警察支队(兴隆台区双兴南路151号)一楼东侧大厅。

  4.报考人员需将填好的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证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5日内《个人信用报告(本人版)》,加分条件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到报名登记处。信息审核后,会在网上公布报名通过人员名单和符合加分条件人员情况,未通过人员和加分情况如有存疑,请关注盘锦市公安局网站和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按照通知指定时间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分条件相关证明到盘锦市交通警察支队一楼东侧大厅申请信息复核,因个人原因未按指定时间申请复核,由报考者本人承担相应的后果。

  5.开考比例: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岗位有效报名人数需达到12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1:2比例的岗位,将削减、取消或调整招聘条件。削减、取消或调整招聘条件的岗位将在盘锦市公安局网站和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且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6.报名注意事项:

  1)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考职位,报考者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考生从报名到聘用期间,应密切关注盘锦市公安局网站和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的各类通知,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参与招聘各环节,超过规定时间者,均视为自动放弃,因所留通讯方式无效或联络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4)考生务必妥善保管好准考证和身份证,准考证和身份证是考试、体检等各环节有效证件。

  7.领取准考证

  现场领取。领取地点为盘锦市交通警察支队一楼东侧大厅。具体领取时间和地点以公告的方式在盘锦市公安局网站和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上述网站。准考证须由考生本人凭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或带照片的户籍证明)领取,不可代领,未按期领取准考证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三)加分政策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遗属笔试成绩加10分;

  2.见义勇为人员笔试成绩加8分;

  3.在职公安民警配偶笔试成绩加5

  4.优秀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优秀救援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5.公安类或法学类专业毕业生笔试成绩加5分。

  以上加分项可重复累加,加分后笔试成绩不得超过100分。

  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烈士或因公牺牲证书原件、复印件及遗属关系证明材料;

  2.见义勇为人员需提供相关荣誉奖励证书或文件佐证;

  3.优秀退役军人需提供优秀退役军人证书或文件佐证;

  4.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需提供警察证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

  报名时同时开展资格审查工作,对报名者提供的材料逐一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招聘范围及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时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无法联系等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责任。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不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当即取消应聘资格。

  (五)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主要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安基础》两个科目,全部为客观性题型,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含笔试加分)汇总分析,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得参加体能测试。笔试结束后,报考人员可通过盘锦市公安局网站和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六)体能测试

  1.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不超过1:2的比例进入体能测试,最后一名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体能测试。

  2.体能测试内容: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文件执行。

  3.体能测试的标准为:

  4.注意事项:参加测评人员须穿着运动服及运动鞋;患有心脑血管、高血压疾病、妊娠期及其他不宜参加体能测试情况人员不应参加体能测试,如参加测评,出现后果由本人负责。

  5.须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体测,证件不齐、迟到或未到的考生,取消体测资格。

  6.体测不合格的不得进入心理素质测试环节,体测合格人员未达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在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仅一次。

  (七)心理素质测试

  体能测试结束后,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心理素质测试人选。心理素质测试人选名单、心理素质测试时间以及相关规定将在盘锦市公安局网站和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

  心理素质测试采用广泛认可和使用的测试标准进行,主要评估报考者的心理健康状态、职业适应性等方面是否符合招聘岗位所需满足的各项要求,筛查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报考者。

  测试结果当场公布;如有单项异常者,需接受进一步访谈。根据测试结果及访谈结论,确定心理素质测试合格人员。

  心理素质测试及访谈费用由报考者承担。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可在心理素质测试前与招聘机关联系,办理确认和减免费用的手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经招录机关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费用的手续,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八)面试

  心理素质测试结束后,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试者综合能力。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且心理素质测试合格人员,同时参加面试。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8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面试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面试人选名单、面试时间以及相关规定将在盘锦市公安局网站和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

  根据笔试、面试加权后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政审考察人选。总成绩并列者,分别依次按照面试、笔试等成绩进行比对,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和政审考察人选。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各为50%50%。权重计分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九)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人民警察岗位标准执行。文职岗位矫正视力不低于5.0,勤务岗位裸眼视力不低于4.8。对于在体检过程中,不遵守体检规定、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可在体检前与招聘机关联系,办理确认和减免费用的手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经招录机关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费用的手续,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十)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者参加政审考察。政审考察工作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组织实施。政审考察工作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程序执行。

  (十一)公示

  将体检及政审考察合格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辅警;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二)聘用

  对符合聘用条件的辅警,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依法与公安机关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被聘用辅警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结束前,公安机关对新聘用的辅警组织岗前培训,培训结果与试用期考核挂钩,对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不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不服从工作安排的,解除劳动合同。首次聘用合同期限为五年,续聘期限将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情况确定。

  被聘用辅警工作期间按规定着装和配发相关装备;试用期应发工资待遇为3100/月(包含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公安机关为其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满后按照盘锦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层级化管理实施细则进行层级评定。

  四、纪律与监督

  ()盘锦市公安局作为此次招聘工作的负责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开展招聘工作。盘锦市公安局从未授权给任何组织和个人开展考前培训等业务,广大考生注意鉴别此类情况。对招聘期间以任何形式进行虚假宣传、招摇撞骗的个人和组织,一经发现将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报考人员应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如发现虚假信息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举报电话:0427-2969111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原文链接:https://rsj.panjin.gov.cn/2024_12/18_16/content-500732.html

 

 

天津市西青区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及《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天津市西青区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数量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及本市退役士兵。
      应届毕业生指2025届高校毕业生,20232024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本市退役士兵是指具有本市户籍且由本市应征入伍,服役满两年(含)以上,光荣退出现役的士兵,不包含已按有关规定安置工作或自动放弃安置工作资格的退役士兵。
      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183号)文件要求,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学专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二)招聘数量
      本次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5人。
      (三)招聘条件
       1.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18周岁以上,且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天,即20241220日。例如: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31220日至20061220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港、澳、台及国外院校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等。
      6)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7)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5届高校毕业生,可在其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的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截止2025831日)。届时,如应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8)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10)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
      4)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5)现役军人;
      6)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8)天津市西青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9)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10)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岗位查询 
      各单位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天津市西青区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报考人员从202412 13日开始,可通过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s://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https://www.tjrc.com.cn)、西青政务网(www.tjxq.gov.cn)查询。

      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工作经历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查看《天津市西青区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指南》或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见《天津市西青区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报名与缴费的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本次考试报名与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与缴费网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s://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24122016:00122716:00
      缴费时间:2024122016:00122916: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招聘全过程将严格审查,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报考单位在48小时内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注意查看审查结果,通过报名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报名审查通过并缴费后,不能退费,请慎重报名。  
      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由招聘单位相应调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不足3人的,由招聘单位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并电话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请保持手机通讯正常)。报考上述岗位并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202412319:0016:00
      考试费用:报名时需缴纳笔试费用90元,进入面试的需缴纳面试费用45元。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于2024122016:002024122916:00,凭本人身份证及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和户口本等材料,到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兴华一支路5301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咨询电话:022-28013603
      四、考试科目与时间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文字综合类或财会类或计算机类)》两科。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个人综合素质、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潜能、知识和技能等,试卷满分各为100分。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25199:001129:00
      笔试时间:2025112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内从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者不得参加考试。

      2025211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笔试根据难易程度、岗位要求等,合理设定笔试成绩合格线,合格线另行通知,达不到合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3:1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进入面试的考生需持报考岗位要求的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本人学历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或学历验证报告、学位信息查询截图(学位网)或学位验证报告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由各招聘单位电话通知,请保持手机通讯正常),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面试缴费和《面试准考证》下载地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s://www.tjtalents.com.cn/
      缴费及打印面试准考证时间:20254169:0041817:00(逾期系统关闭,无法进行缴费及下载,同时视为自动放弃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时间:2025419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材料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测试应考者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变、语言表达等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聘用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
      总成绩=笔试成绩÷2(即换算成100分制)×50%+面试成绩×50%

      笔、面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面试结束7个工作日后,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考试总成绩。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体检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用人单位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察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未按照招聘单位要求配合考察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对拟聘用人员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西青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用人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以及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与备案
      公示期满后,没有影响聘用问题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西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八、递补
      对于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自动放弃和不合格人员的情况,按相关文件规定,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递补人数超出职位录用计划数的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选。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九、特别说明
      如遇突发状况,本次公开招聘各程序时间、方式、政策调整将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西青政务网另行通知,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政策咨询电话:见《天津市西青区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考务咨询电话:022-12333
      网站技术咨询电话:022-28013603     022-28013570 
                                    022-28014067

      监督电话:022-27913793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湖北省妇幼保健院,2024招聘公告

湖北省妇幼保健院(湖北省妇女儿童医院)成立于1977年,为湖北省卫生健康委直属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湖北妇幼保健院,原国家卫生部、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首批授予的爱婴医院。医院承担妇女儿童和生殖健康相关临床医疗、群体保健、健康教育、康复训练、科研教学、基层指导等六大任务。

全院占地面积300余亩,现有业务用房面积近30万平方米,分为街道口院区、光谷院区、洪山院区、徐东门诊部。编制床位2400张,开放床位2200张。现有职工3175人,卫生技术人员2969人,副高以上职称433人,硕博士1033人,5名专家享受国务院津贴,220余名专家分别担任各级各类学术团体理事以上职务。2023年门急诊人次347.8万人次,出院患者10.9万人次,分娩量2.3万。

根据我院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护士若干名。具体招考事宜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护理事业,遵纪守法。

  2.具备护理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3.身心健康、沟通能力强、五官端正、礼貌大方。

(二)资格条件

1.学历。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含中起本”“专升本、成人本科(脱产、业余、函授)、网络教育(远程教育)、开放教育(电大)、自考学历(专套本)以及参加中职、高职对口高考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应在2025731日前取得各阶段的学历和学位证书。

2.年龄。本科毕业生不超过25周岁(199911日及之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9411日及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911日及之后出生)。

3.身高。男生168cm及以上,女生158cm及以上。

4.具有专科护理技能、从事紧缺专业护理岗位等基本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资格条件。

二、招考岗位:护士,若干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网申)地址:https://zzrl.hbfy.com:8020(首次登录需注册),按照应聘人员填报说明(见附件)完成网申。附件:湖北省妇幼保健院2025年应聘人员填报说明

1.简历提交成功后,请勿重复投递。

 2.请提供完整、准确、真实的个人信息,因个人信息不实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二)简历投递时间为即日起至202563024:00

 四、招聘工作程序

2025年护士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资格审核、理论考试、操作考试、面试、录用体检、结果公示等步骤分批分次进行,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请持续关注湖北省妇幼保健院官网通知,并及时查看本人报名时所填手机和电子邮箱信息,了解招聘工作后续安排。

五、相关待遇

一经录用,签订劳动合同,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及医院相关规定。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被录用人员给予院内科研经费资助。

六、其他要求

若被录用,须在2025年内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或成绩合格单,否则将被取消录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应聘人员工作地点与工作科室服从医院调配。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我院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七、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

武汉市洪山区武珞路745号湖北省妇幼保健院人力资源部

邮编:

430070

联系电话:

027-87161713

027-87161993

联系人:

陈老师、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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